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宁锦辉等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宁锦辉,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3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5学时;
张昊源,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3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5学时;
阮莘淋,男,建筑工程学院20建设4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5学时。
宁锦辉等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宁锦辉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