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郑江河同学
警告处分的决定
郑江河,男,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8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24学时。
郑江河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郑江河同学警告处分。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