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科建工〔2019〕2号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叶凯健同学
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叶凯健,男,建筑工程学院2018级建筑设计3班学生。该生本学期无故旷课达32学时。
叶凯健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叶凯健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9日
抄送:学生处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建工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