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博(中国)健康学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防火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实验室应在校逐级防火责任制基础上,建立中心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实验室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2、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
3、各种消防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发现短缺、失效应书面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懂得各种操作方法。
4、使用钢瓶、烘箱、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等火险隐患较大的设备,应落实岗位操作责任制。
5、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应有批准手续和防范措施。
6、各实验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保障教师、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物质(废气、废液、废渣)、实验用剧毒物品残留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及器官等。
第三条 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重视执行环保管理制度,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毒、有害废物,不能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知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负责组织全校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集中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情况。一般的废液由实验室初步处理或直接排放后由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如废酸液和废碱液的处理,可以将其相互中和后排放。
第五条 实验中心必须有专人负责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处置与管理工作,保证学校环境安全;各使用班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管理工作。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不能相互混合的废液要分开存放,如过氧化物和有机物,氢氟酸、盐酸等挥发性酸和不挥发性酸,铵盐、挥发性胺和强酸,浓硫酸、磺酸、羟基酸、聚磷酸和其他的酸,硫化物、氰化物、次氯酸盐和酸等。将收集好的废液放在指定的位置,由外部有资格的危险物废弃处理公司来定期处理。
第六条 严格控制污染源,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学校实验员无法解决的应上报学校领导并提出具体意见。
第七条 有异味的实验项目室内要安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实验中可能产生有毒废气的操作时,都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也要配备有效的排风装置以除去燃烧器中产生的各种气体。
第八条 实验室须设置专门容器,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毒、有害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实验中产生的有害废液和废固,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
第九条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各种盛装各种危险废弃物的瓶要贴上标签,并及时做好各种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第十条 实验动物的尸体或器官不得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集中存放,定期委托有关单位焚烧处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随意抛弃废物,倾倒废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通报批评。
“三废”处置管理细则
为加强实验室的环境管理工作,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校园环境和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实验室“三废”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包括实验有毒物品残留物等)。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三废”,以免污染环境。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重视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熟知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教育。
三、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各使用部门的“三废”处置管理工作,组织全校有毒废液、废物等危化品废弃物的集中处置工作,处置经费由各部门自理。
四、各使用部门或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和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废物,监督和检查有毒、有害废液和废物的管理工作。
五、实验室要严格控制污染源,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废弃物严禁乱倒乱扔。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应尽快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六、实验中有异味气体的实验室内要安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七、实验中产生的有害废液和废渣,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废酸、废碱须中和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方面规定的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八、实验室产生不能自行处理的废液(废弃物)或有害残渣回收后按类别存放至专用收集桶中,并如实填写《健康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和《健康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回收记录表》,并将《健康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贴至收集桶上,有关管理人员应将收集桶进行密封并存放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九、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定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有废液(废弃物)回收处理特殊要求的需提前两周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预约。
十、对违反规定随意抛弃废物,倾倒废液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健康学院防火巡查制度
为确保学院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验教师在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所用实验设备电源、拔掉设备电源插头,关闭水、电、气及实验室门窗,切断电源总开关,确保实验室一切安全正常方可离开。
二、实验教师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及实验室门窗,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学院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全院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
四、各实验室指定专门消防安全员例行巡查所属辖区,对消防器材及设施、治安及消防隐患进行每日巡查,使消防器材及设施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杜绝安全隐患。
五、学院每月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各系部、院实验中心、各科研实验室对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落实好防范措施。
六、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学院领导带队,各系部、教学及科研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院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七、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八、学院设立消防安全员,每日巡查全院公共部位、消防重点部位、实验室等,并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和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火险隐患应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防火巡查和检查要求:
1、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审核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2、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教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云博(中国)健康学院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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